濮阳网讯 2016年春节、元宵节将至,为切实保障“双节”期间城市管理,维护市容秩序,满足消费需求,营造繁荣稳定、欢乐祥和、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场氛围,1月28日,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挥部下发通知,安排部署“双节”期间城市管理工作。
通知要求,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针对“双节”期间可能出现的市容市貌秩序混乱问题,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预案,创新工作机制,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,确保措施到位、责任到位、落实到位。
通知要求,在“双节”期间打折及促销的临街商户,应在路沿石以上、盲道三米以外临自家门店前摆设商品或活动所需设备,不得占压市内统一规划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。各商家在经营活动中,要保持活动周围环境及路面清洁,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。活动现场使用音响设备的,音量不得超过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》规定的标准值,避免噪音扰民。各商家开展经营活动应组织专人维持现场秩序,保证围观群众人身安全。所有车辆应在指定停车场地内整齐停放,不得阻塞交通。通知规定,“双节”经营活动的时间期限为2月1日至23日,如遇全市重要活动时,各商家应无条件取消活动或另择时间,并及时清理活动现场。
“双节”期间,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挥部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,加强对节日市场的监督管理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,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采取正确的方式引导商户依法依规开展“双节”期间的经营活动。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,群众可拨打24小时城管服务热线12319、8799999,举报或投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。 (记者 张同乐 通讯员 王学彬)
新闻热点